一、“农家乐”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农家乐进入大众化休闲旅游的新阶段。其发展特点主要为速度快、分布广、类型多。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国农家乐已达到 150 万家,在全国359 个农业旅游示范点中,农家乐性质的示范点约占一半,接待游客人数和收入也较为可观。其分布除台湾省外,其他 31 个省市区均有农家乐,并且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以及风景区周边。其中,发展较快、相对集中的地区和省份主要有:成都地区、北京地区、上海地区、四川省、浙江省、湖南省、山东省、江苏省、广东省、安徽省、河南省、陕西省、福建省、贵州省、云南省、辽宁省等;规模较大的有北京十渡镇、成都三圣乡、山西壶关桥上乡;村级发展较好的为河南省栾川县重渡沟村,共 320 户,13000 张床位。
二、“农家乐”发展存在问题
我国“农家乐”旅游虽已发展一段时间,且速度较为迅速,然而因起步较晚,大部分地区的“农家乐”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并不成熟,存在较多问题。
1.农家乐经营缺乏管理法律制度,政府部门管理力度不够
目前国家针对农家乐出台法律法规主要依附于旅游有关的法律法规,专门的法律和制度相对较少,在每年的民事案件中存在许多关于农家乐经营者与游客的纠纷。农家乐的管理涉及许多职能部门,旅游主管部门难以牵头组织实施管理,加之“农家乐”经营分布广而散,一些农家乐又有季节性或兼业性特点,给管理工作带来较大难度。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对其积极有力的引导和监督。然而在我国,绝大多数“农家乐”处于自发发展状态,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力度较弱,管理制度不健全。
2.基础设施不完善,卫生问题突出
农村经济发展不及城市,农村公路狭窄,交通不便,环境条件差,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得不够健全,在食品安全、消防、排污、卫生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其中,以卫生问题尤为突出:“农家乐”卫生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科学性差且没有得到落实,农村饮食卫生习惯仍起着支配作用;设施设备不符合卫生标准,厨房布局不合理,虽配备餐具消毒和保洁设施,但实际经营中并不经常使用;食品原料采购、验收等没有保障,在食品清洗、制作和加工的过程中所采用的方法不符合卫生规范,且只有少数从业者拥有健康证。
在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的条件下,很难谈及旅游设施的建设。旅游设施包括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其中基础设施包括排水、电力电信、交通、卫生等,旅游服务设施包括住宿设施、餐饮设施、娱乐设施及其他辅助设施。可见,农家乐发展的农村基础亟待改善。
3.产品与服务缺乏创新,同质化问题严重,地方特色不够明显
“农家乐”集群中普遍缺少领先者和创新者。这主要是由于多数农家乐经营者的服务意识和知识水平没有随农家乐兴起而提高,再加上集群内知识水平有限,即使促进相互学习,也只能是整体停留在低端产品和服务的水平上;其次,农家乐经营者之间普遍缺少专业化分工,陷入同质化的恶性竞争。
4.文化内涵缺失,景观建设维护与消费需求脱节
“农家乐”开发逐渐成为资本盈利的方式,重设施建设、轻乡土文化环境建设,原有的农产、乡色、民情没有得到充分展示,反而城市化和商品化的元素增多,失去了农家乐“农家”与“乡村”的特色。农民逐渐向商人过渡,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发生改变,使游客想要感受的农家自耕自作、自给自足以及对自然保持平和态度的农家生活逐渐凋亡。
5.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缺乏服务意识
首先,农家乐经营管理中缺乏专业人才,农民仍是目前农家乐经营管理的主要参与主体,缺乏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市场意识、竞争意识以及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知识,管理水平低下。
其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养不高,所以虽然在农家乐发展过程中出台相关管理条例,但有时这些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游客在消费过程中仍会遇到饭菜质量出现问题、欺客宰客等现象。
此外,从业者缺乏服务意识且服务质量低,即意识不到自身服务与游客需求之间的差距,不会主动为游客提供服务,更别提人性化服务,大大影响了游客的旅游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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